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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巾帼力量 展现巾帼风采】晋建集团“巾帼先锋岗”创建工作开始啦!
来源: | 作者:晋建集团 | 发布时间: 70天前 | 50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鼓励动员集团公司广大女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集团工会紧紧围绕集团党委中心工作,在集团跨越生存线,推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开展“管理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巾帼先锋岗”示范岗位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激发全体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打造集团服务新标杆。晋建集团“巾帼先锋岗”创建工作开始啦!

   为进一步鼓励动员集团公司广大女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集团工会紧紧围绕集团党委中心工作,在集团跨越生存线,推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开展“管理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巾帼先锋岗”示范岗位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激发全体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打造集团服务新标杆。晋建集团“巾帼先锋岗”创建工作开始啦!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巾帼先锋岗”活动为载体,以鼓励女职工爱岗敬业、建功成才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女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目的,动员和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学习新知识、树立新观念、创造新业绩、建设新生活,塑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女性新形象,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巾帼先锋岗”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并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巾帼先锋岗”工作领导组,下设创建工作小组,负责方案制定、创建评审和整体工作安排部署。

申报“巾帼先锋岗”的单位或集体应遵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创建组织健全,目标任务明确。

   根据本方案中有关规定要求,各创建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把争创“巾帼先锋岗”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制定目标、计划,明确措施,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各单位创建岗位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创建工作组,工作组思想统一、分工明确,组织实施岗位的创建活动,并严格评选流程。

  (二)加强宣传,树立形象

   通过集团公众号、《晋中建设》报、集团官网等宣传途径加强宣传力度,宣传全覆盖,使每个女干部职工都了解创建活动的目的、宗旨、意义和创建守则、创建细则等。

  (三)创建活动丰富,示范带动性强。

   加强政治、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开展岗位培训和教育,不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鼓励女干部职工加强学历教育,支持女干部职工参加各种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岗位竞赛、学习培训、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内容,极大地提高全体女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实现岗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三”提高,同时展示晋建女职工风采,树立良好形象。

  (四)注重资料积累,台帐较为全面。

   各创建岗位注重对创建活动的资料积累和整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岗位成员培训学习,文体活动、岗位练兵等文字图片资料,以及相关的工作激励等。积累、收集的台帐资料能真实反映平时的创建轨迹。

  (五)及时总结,查找不足

   创建“巾帼先锋岗”工作过程中,要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采取补救和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申报范围

   集团公司各处室、各子、分公司中符合创建要求和评选条件的集体或单位。

   四、评选条件

   创建单位要遵循“遵纪守法好、组织领导好、业务技能好、管理规范好、环境建设好、志愿服务好”六好原则进行创建。具体条件为:

    1.岗位成员应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创建单位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与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原则上女性应占团队成员人数的60%(含)以上,且岗位职工要求3人以上(含3人);团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4.创建单位的岗位示范性强,岗位成员能发扬“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爱岗敬业,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5.创建单位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规划,各单位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或分管,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注重团队文化建设,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6.创建团体要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口碑信誉,能积极参加社会组织或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24年5月上旬为宣传动员阶段。各申报单位要明确“巾帼先锋岗”的创建目标,成立创建活动组,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女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创建上报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7月20日为创建上报阶段。各申报单位要填写《创建“巾帼先锋岗”申报表》,并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创建方案和实施细则,于5月15日前报回“巾帼先锋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根据各自创建方案,有组织,有步骤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并填报业绩材料。

(三)检查验收

   2024年7月下旬集团公司“巾帼先锋岗”工作领导组对照《“巾帼先锋岗”创建工作清单》要求,对各申报单位创建成果、印证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四)评审公示

   2024年8月上旬集团公司“巾帼先锋岗”工作领导组对各单位创建成果予以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授牌表彰

   “巾帼先锋岗”实施挂牌制度。2024年9月集团公司“巾帼先锋岗”工作领导组将对评审通过单位予以表彰并授牌,表彰获得荣誉的集体或单位。

   此次创建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集团广大女职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职工奋斗建功的热情,团结引领全体职工争做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集团稳步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